八年級讀后感: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讀后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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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了《時代廣場的蟋蟀》這本書后,我深有感觸。
小蟋蟀柴斯特偶然打錯車來到紐約時代廣場的地鐵站。交到了要好的朋友還遇到了愛它的主人。又一次,蟋蟀柴斯特的`音樂天賦被整個紐約的居民發(fā)現(xiàn)了,一夜之間,它便成了一個演奏明星!在每天早八點(diǎn)和下午四點(diǎn)半地鐵高峰時間里,它都會在白利尼一家的報攤上傾心演奏,一曲曲動人的音樂,讓匆匆趕路的人們都停下了腳步來傾聽,白利尼一家賣出報紙的份數(shù)也跟著上漲。
可就是柴斯特的事業(yè)快成功時,它突然做出決定,要回到鄉(xiāng)下,從此過那種雖不知名卻很平靜的生活。
很多人會想:“成了名過那種出人頭地的日子有什么不好?它為什么要回到鄉(xiāng)下呢?”就像亨利貓所說,“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的,它就應(yīng)該去做它想做的事。如果成名只是讓它不快樂的話,那成名又有什么意義呢?”是呀!出了名,有了榮耀雖然好,但是,如果那些榮耀讓它感到疲倦、不快樂的話,那么又何必要出名呢?
這本書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:出名雖能得到很多金錢,但是,快樂與自由是無價之寶,它不是每天靠演奏兩場音樂會換來的疲倦能買到;也不是靠粉絲們換來的熱情能買到;更不是靠那出名換來的榮耀能買到??鞓放c自由是去做你覺得快樂的事,去你覺得自由的地方。用你的笑聲,你的歡樂去找到它們!